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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新網1月17日電 台灣《旺報》16日登载签名文章评论辩论台灣的权要主义,文章说,非论谁當政,台灣人民仍然不信赖台灣已解脱了传统的权要瘦身飲食,體系體例,且认為除非官员有德,不然政府不成信。
文章摘编以下:
权要體系體例,泛指任何金字塔布局的层级组织,号令自上而下,陈述自下而上。若感受這说法太抽象,不易懂,無妨就把它想象成俗话所说的“家长式组织”,或“老板说了算”的组织,上级就是家长,就是老板。
权要體系體例乃是权利挂帅,當上级的权利一露面,下级百家樂賺錢,的缔造力就休假了。若是上级滥权或下级揽权,权要體翻譯,系體例就會混乱,是以,為了保持正常運转,权要體系體例會很天然的偏向于“人治”。
人治下的权要體系體例是好仍是坏,得看人的黑白。人有德,且能干,权要體系體例就可以阐扬好感化,人治療脫髮,無德或呼啦圈,平淡,权要體系體例就只能發生坏感化。是以,权要體系體例和高喊品德廉洁,乃是一對分不開的一丘之貉。
咱们起首得看到权要文化在台灣的广泛性及假装性。在一般的理解下,“當局”內的行政系统,才属于权要系统。但是,若把权要视為一种文化征象,则通常依靠级别布局而保存、寄托公款养育、享有毕生保障、無需自餬口路的機構,都落入权要體系體例的范围。
若是权要文化仅仅存在军公教(台灣甲士、公事员、西席),社會沟通倒還轻易。在台灣,权要體系體例另有壮大的假装性,它以各類公眾機構及转投資奇迹、基金會、协會的情势蔓生。這些繁如星辰的权要单元及其隐密性的天量資產,已具备自我的生命逻辑,不少時辰政府都拿它们没辙,由于這些单元的運行,已在民主化以后機巧的私運进入法制流程,以正當保护、漂白权要取利。
权要體系體例具备自我繁殖、公款养育、毕生保障的特征;即便总體权要都是品德的、廉洁的、自發的,小小台灣的有限資本,也已然經不起這很多显性、隐性权要单元的交迫。况且,近十年来的巨细权要弊案早已证实,在概况上的律例化保护之下,权要系统已成為一個共犯文化的焦点,經过权要體系體例,民選“當局”內的要员、民意代表、处所市长县长镇长直至乡长里长,连系成為一個心领神會、谁不幸被人民抓到算谁倒楣的共犯布局。這個布局,或可称為“权要─政商综合體”。
权要體系體例呈現败北以后,它的总體內部福利會趋势增长,一向增长到大大都奉公遵法的成员愿意交出他们的讲话权為止。
官员但愿位置會越爬越高,由于高位才能应用更高的分派权利;如是,體系體例內大都人“奉公遵法的”享受他们的不乱福利,沉默不语,成為共犯布局中那缄默的一大部分。這大大都人有無违法?
没有,由于他们所享受的一切依法。他们對社會有無进献?固然有,他们不乱了體系體例。
但如果有一天,台灣权要體系體例的吸血功效大过其造血功效時,當體系體例僵化到没法应付世界經济情势、政治場面地步時,體系體例內的缄默大大都亦没法辞其咎。由于造成如许成果本身也有份。
(作者為计谋参谋公司卖力人 范围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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